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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时间:2022-08-06 10:1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供大家参考。

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学院 关于编制 2012 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加强大学生素质和能力培养, 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学校决定在总结和巩固以往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成果的基础上, 制( 修)订 2012 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现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 指导思想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以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为宗旨, 以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 标与保证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为中心, 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 优化教学内容, 培养具有健全人格、 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强烈创新意识的应用型、 复合型、 开放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 基本原则

 ( 一)

 知识、 能力、 素质协调发展原则

 要坚持为学生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使学生在掌握基本理论、 基本知识、 基本技能的基础上, 专业能力、 思想道德素质、 文化素质、 身心素质、 职业人素质得到协调发展。

 ( 二)

 突出特色建设原则

 各专业要以市场需求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为导向, 根据中小企业用人需求情况,紧密结合我校实际, 坚持人无我有、 人有我优、 人优我特的原则进行人才培养目标及规格、 专业方向的定位, 突显专业的特色建设。

 ( 三)

 整合优化原则

 要以现代教育思想和理念规划人才培养全过程, 通过课程的整合、 重组、 更新与优化, 构建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的课程体系, 提高教学效率, 删减或压缩不必要的课程或课时, 保证学生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自 主学习, 为学生今后的发展和终生学习创造条件。

 三、 基本要求 1. 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 进一步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目 标定位和人才培养的规格要求, 紧密对接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设置专业方向, 顺应复合型人才培养需要探索跨学科设置专业方向。

 准确界定各门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功能作用, 调整、 更新、 整合课程教学内容, 解决课程内容陈旧与简单重复问题, 优化课程体系与结构, 处理好各课程先修后续的关系。

 2. 进一步明确公共选修课功能定位, 科学设置公共选修课模块, 加大公共选修课程的开发力度, 以开拓学生视野, 鼓励学生个性发展、 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增强学生社会适应性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3. 继续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 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业设计、 会计学、 车辆工程、 自 动化、 市场营销、 财务管理、 服装设计与工程等 10个专业深入推进 CDIO 改革, 鼓励其他专业积极进行 CDIO 课程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4. 进一步明确实践教学各模块的功能及其相互关系, 注重实践教学内容更新, 明确各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 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的各实践教学环节( 含社会实践)

 累计学分:

 工科、 法学、 艺术及外国语言类专业控制在总学分的 30%~ 35%( 含课程内实验部分, 下同)

 ; 经济、 管理、 理学类专业控制在总学分的 25%~ 30%。

 5. 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 动化、 车辆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业设计等 6 个专业实施“3+1”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实行“3+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专业学生前三年在校内完成全部课程的学习, 相关专业应妥善做好前三年的课程教学安排; 第四年在实习基地完成专业实习、 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 论文)

 。

 要将第四年实习的内容及其安排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列明。

 有与企业、行业定向培养学生的专业, 也要将相关的教学安排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列明。

 6. 采取各种有力措施, 切实加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在公共选修课中增设创业教育模块。

 以“科技创新节”为龙头, 以学校创新创业训练平台为依托, 鼓励学

 生积极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实践、 各类学科竞赛、 社会调查和相关社团活动,多渠道获得创新创业学分, 切实加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要求每位本科学生在校期间获得 10 个创新创业学分(见表1) 。

 表 1 广东白云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计量标准 项目类别

  项目 名 称 项目 学分评定主要观测点及标准 审核部门

 大学生科技与实验创新 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或实验创新项目 结题者, 项目 主持人记 3 学分, 成员 记 1. 5 学分。

 教务处 获院级竞赛奖, 每人记 0. 5 学分, 累计最高 1 学分。

 获校级竞赛一、 二、 三等奖, 每人分别记3、 2、 1 学分; 获参与奖, 每人记 1 学分。

 获市厅级一、 二、 三等奖, 每人分别记 6、5、 4 学分, 获参与奖每人记 3 学分。

 获省部级竞赛等级奖, 每人分别记 8、 6、5 学分, 获参与奖每人记 4 学分。

 学科专业竞赛 获国家级级一、 二、 三等奖, 每人分别记8、 6、 5 学分, 获参与奖每人记 4 学分。

 团委 被评为市级以上或校级优秀社会实践团队, 个人分别记 4、 2 学分; 团委 社会调查 假期参加社会调查, 所撰写的调查报告不少于 2000 字, 考核、 评阅合格者 1 篇记 1学分, 累计最高 2 学分 各二级学院 参加校艺术团、 礼仪队、 模特队等, 经考核合格, 每学期训练 30 学时以上者, 记 2学分。

 团委 创新项目

 专业社团

 参加院级以上专业社团活动, 每学期不少 各二级学

 项目类别

  项目 名 称 项目 学分评定主要观测点及标准 审核部门

 于 8 次, 记 1 学分, 累计最高 4 学分。

 院 文艺竞赛 参照学科竞赛计算办法, 多项目 获奖取最高级别计算学分:

 第一名 、 第二名 与一等奖等同, 第三名 至第五名 与二等奖等同,第六至第八名 与三等奖等同。

 团委 文体艺竞赛( 训练)

 体育竞赛 参照学科竞赛计算办法, 多项目 获奖取最高级别计算学分:

 第一名 、 第二名 与一等奖等同, 第三名 至第五名 与二等奖等同,第六至第八名 与三等奖等同。

 体育教研室 稿件( 作品)

 发表 在校报、 白云学院主页白云新闻发表文章( 或作品)

 , 每篇( 第一作者)

 记 1. 5 学分。

 宣传策划部 论文( 作品)

 发表 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论文( 或作品)每人每篇( 第一作者)

 记 5 学分; 在学院学报( 或同等级刊物)

 发表每人每篇( 第一作者)

 记 4 学分。

 科研处 创新项目

 科研创新 协助教师参与科研课题 根据学生的参与程度及取得的科研成果,由课题负责教师提出, 记 2-4 学分。

 科研处 创业竞赛项目

 获校级一、 二、 三等奖, 每人分别记 4、 3、2 学分; 其它等级获奖的, 每人记 1 学分。

 就业指导中心 创业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

 进入校内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区的项目 , 项目 负责人记 5 学分, 成员 记 2 学分。

 就业指导中心 公益活动 参与校内各类公益劳动满 20 小时记 1 学分, 累计最高记 2 学分。

 参与校内公益服务一年以上, 累计最高校级记 1. 5 学分, 院级 1 学分, 系级记 0. 5学分。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

 其他课外项目

 课外阅读 学生针对学校列出的课外阅读书目 根据自 各二级学

 项目类别

  项目 名 称 项目 学分评定主要观测点及标准 审核部门

 己的实际有选择的阅读, 每年列出读书计划( 不少于 5 本)

 寒假结束后上交两份读书笔记( 每份不少于 1000 字)

 , 记 0. 5学分。

 累计最高 2 学分 院 雅思培训

 通过雅思培训, 获得 5 分者记 2 学分, 获得 5 分以上者记 3 学分, 获得 6 学分及以上者记 4 学分。

 国际学院 跨专业资格证书

 考取非本专业大类职业资格证书记 4 学分 教务处 其它项目

 其它创新项目 , 学分评定具体标准视情况而定。

 举办或报送部门

 说明:

 1. 学科竞赛( 包括数学建模、 挑战杯、 电子设计、 软件设计、 英语口 语等)以各级政府组织竞赛为记分标准, 同级别行业( 协会)

 举办的竞赛记分标准下调一级。

 2. 同一项目 重复获奖, 按最高级计学分, 不累计。

 3. 创新创业学分属课外学分, 在教学计划总学分外单列。

 4. 创新创业学分评定实施细则另 行发文。

 7. 实施辅修专业、 双学位制度。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进一步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 扩展学生的成才空间, 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允许学有余力的本科学生申请辅修专业或双学位专业, 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另 行发文。

 8. 开发自 主性学习课程。

 自 主性学习课程分为两类:

 完全自 主性学习课程和学生自 学为主、 教师辅导为辅的自 主性学习课程。

 各专业可在专业任选课、 公共选修课中开发自 主性学习课程。

 9. 外语教学应实现四年不断线。

 通过大一、 大二公共外语学习, 奠定扎实的外语语言基础, 大三、 大四各专业可设置专业英语必修课或选修课, 使学生可以用英

 语获取和交流本专业的信息。

 通过基础外语与专业外语学习, 着力提高学生外语的基础应用能力和专业应用能力; 在保证专业教学质量前提下, 鼓励开展双语教学; 鼓励开设外语类公共选修课程, 进一步提高学生语言能力、 文化素养和学习英语的兴趣。

 10. 鼓励外语类专业按“外语+专业”的模式设计人才培养方案, 以满足社会对复合型外语人才的需求。

 四、 学分与学时规定 1. 总学分与总学时规定:

 工学类各专业总学分不超过 165 学分(含公共选修课、毕业实习、 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 下同)

 ; 文、 经、 管、 法、 理、 艺术类各专业总学分不超过 160 学分; 建筑学(五年制) 专业总学分不超过 200 学分。

 非“3+1”改革专业前 3. 5 年总学时原则上不超过 2600 学时(含( 含公共选修课学时、 集中周学时, 下同) ; “3+1”改革专业前 3 年总学时原则上不超过 2500 学时; 建筑学专业前 4. 5 年总学时原则上不超过 3200 学时。

 2. 非集中周教学课程学时学分规定:

 文、 经管类、 理学类专业非集中周教学课程按 18 学时计 1 学分, 工科、 艺术、 法学类专业按 16 学时计 1 学分; 思政课按 18学时计 1 学分; 体育课 1 学期计算 1 学分。

 每门课程的学时与学分设置不宜过多,1 个学期完成的公共必修课和学科基础课不超过 4 学分, 专业课或专业选修课不超过 3 学分; 跨学期开设的课程每学期不超过 3 学分, 公共选修课原则上不超过1 学分。

 3. 集中周课程学时学分规定:

 校内实践集中周( 课程设计、 金工实习、 电工实习等)

 1 周计 20 学时, 1 学分; 专业实习 1 周计 1 学分( “3+1”改革专业的专业实习总计 6 学分)

 ; 毕业实习计 6 学分、 毕业设计(论文) 计 6 学分。

 4. 周学时规定:

 非“3+1”改革专业周课时不超过 24 学时( 含公共选修课, 下同)

 ,“3+1”改革专业周课时不超过 26 学时。

 课程周学时根据实际教学周数计算, 集中周学时不在计算之列。

 五、 课程结构与设置 (一) 课程体系结构 1. 列入 2012 级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按公共课、 学科基础课、 专业课、 专业拓展课、 综合实践等五个平台设置, 各结构分配见表 2。

 2. 公共课分为公共必修课和公共选修课, 由学校依据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要求和知识、 能力、 素质全面发展原则统一设置;

 3. 学科基础课由学校协调相关学院依据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 优质资源共享, 整合优化原则统筹设置;

 4. 专业课程由各学院依据专业教育教学规律和突出特色建设原则自 行设置。

 5.

 对于课时少的课程, 可根据先修后续关系分阶段安排。

 ( 二)

 课程设置 1. 公共课平台 (1) 公共必修课:

 公共必修课按学校统一规定设置(见表 2、 表 3)

 表 2 非CDIO改革专业公共必修课设置一览(请点击查看)

 表 3 CDIO改革专业公共基础课安排表(请点击查看)

 (2) 公共选修课:

 为拓宽学生知识面, 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 学校要求各专业学生须完成全校公共选修课 6 学分, 学生根据自 身的能力和兴趣选修非本学科类的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 每类选修课至少修读 1 学分。2. 学科基础课平台学科基础课包括本学科基础理论、 基本知识、 基本技能类课程。

 设置本类课程的目 的在于为学生进行专业学习奠定扎实的基础。

 学科基础课程均为必修课程。

 3. 专业课平台专业课平台包括专业必修课(指专业基础课或专业主干课, 含职业资格课) 、 专业方向课和专业任选课。

 全校各专业应将专业导论课纳入专业必修课, 设置 2 学分,讲座学时与项目 运作学时比例为 1:

 1; 专业方向课按模块设置, 供学生限选;专业任选课应注重反映专业发展的动态与专业领域的前沿, 由学生根据个人的兴趣、 爱好选择修读。

 专业方向课与专业选修课可同时设置, 亦可只设置其中一类。4. 专业拓展课平台设置专业拓展课旨在为不同学科、 不同专业的融合与贯通, 为复合型人才培养创造条件。

 专业拓展课面向工科类专业设置经管类基本知识模块和职业教育模块;面向经管类专业设置工科类基本知识模块和职业教育模块; 面向文学类、 艺术类学生设置工科类基本知识模块、 经管类基本知识模块和职业教育模块。

 每个模块配置 2 学分, 30 学时。

 学生须根据自 身的兴趣和需要选择其中的一个模块。

 专业拓展模块以系列专题讲座的形式开出, 类同公共选修课形式开设。5. 综合实践平台实践环节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中综合实践平台包括:

 军训 (含军事理论、 技能训练)

 2 学分、 社会实践( 在寒暑假进行)

 2 学分、 毕业实习 6学分、 毕业设计(论文) 6 学分, 以及根据需要设置的跨专业、 跨学科综合实践等。经管类专业学生在第七学期通过必修的方式进入校内仿真综合实习平台, 共 8周, 计 8 学分; 外语类商务方向专业学生第七学期通过必修方式进入校内仿真综合实习平台, 共 4 周( 安排在经管类专业校内仿真综合实习的中间 4 周进行)

 ,计 4 学分; 工科、 艺术类专业学生第 7 学期以选修的方式进入校内仿真综合实习平台, 共 4 周,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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