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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时间:2022-08-04 11:2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供大家参考。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2014. 9. 17 根据 2014年第三季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例会精神,我局认真推进“ 平安工地” 建设、加强“ 平安交通” 建设,集中开展“ 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 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 专项整治“ 回头看”、桥隧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等安全生产工作,节假日期间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三季度以来我市交通建设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可控。未发生交通建设安全生产事故。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三季度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日常的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对“ 平安交通”“ 打非治违”、公路隧道安全隐患排查、“ 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 以及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等进行了专项整治。具体情况如下:

 (一)根据省交通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数据库的通知》(闽交质监〔2012〕393),我局质监站严格督促项目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专人负责,每月定期由项目业主向我局质监站站报送隐患排查数据,由局质监站专人汇总后根据安全隐患的情况组织现场抽查,1至8月份共排查43个项目的325个隐患,其中较大隐患3个,均已经100%整改到位。通过专项抽查,各参建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基本能够第一时间整改消除,从而杜绝了安全隐患,但仍存在各

  参建单位安全隐患自查不彻底、不够深入。

 (二)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预防建筑施工坍塌事故专项整治“ 回头看”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安办 [2014]27 号),我局立即部署,结合《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 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交建〔2013〕46 号)及《宁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宁德市交通建设工程“ 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宁交总工办〔2013〕56号),以预防坍塌、机械伤害、高处坠落、反三违为重点,开展工程现场风险辨识与防控,加强对施工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检查,发现并及时排查治理隐患。在重大隐患未排除,不能确保施工安全时,责令作业人员立即撤离危险区域或暂时停止施工。

 主要排查内容如下:①桥梁工程:深基坑临边防护与监测,墩台身临时支架和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整体钢模的安装、保养及验收,连续梁挂篮施工,梁场制运架梁,梁板吊装及固定,现浇梁模板、支架的搭设与拆除,跨线施工安全防护等。

 ②隧道工程:掌子面与洞口开挖坍塌预防,超前地质预报与监控量测不规范整治,小导管、锚杆等超前支护、初期支护施工、锁脚锚管与钢拱架施工不规范、初期支护封闭成环不及时、仰拱初支与掌子面、仰拱与掌子面、二衬与掌子面安全步距超标整治。

 ③路基工程:路堑高边坡坍滑、抗滑桩施工坍塌。

 ④特种设备:提梁机、架桥机,塔吊,龙门吊,重型汽车吊,履带吊,翻模系统,施工电梯坍塌预防。

  ⑤健全应急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配备充实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编制各类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演练,不断提高事故预防、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能力。

 根据专项督查的结果看,主要存在部分项目存在特种设备(架桥机)未取得检验合格证书就进行架梁作业,如省道 201线宁德礁头至象溪公路象溪大桥工程,局质监站责令立即暂停桥梁架设作业,同时下发《宁德市交通质监站关于省道 201 线宁德礁头至象溪公路象溪大桥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通知》(宁交质监〔2014〕49号)。

 (三)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公路隧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安委〔2014〕5号)以及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公路隧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宁安委〔2014〕8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成立由郭海鸣副局长为组长,经济发展中心、质监站负责人为副组长,运安科、总工办、计建科、县乡公路管理所、道管处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宁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公路隧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宁交运安〔2014〕28号)。专项整治共排查由宁德市公路局养护公路隧道17条,由各县(市、区)交通局养护的隧道共7条,主要问题是未设置限高标志、存在渗漏水病害、路面标线不清晰,个别隧道未有照明等,通过专项整治,各有关单位均能够针对排查的隐患制定了专门的整改计划,目前均按照整改计划整改中,将逐步消除隐患。

 (四)开展桥隧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情况。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两家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情况通报的通知》(闽交办

  建〔2014〕24号),我局立即部署各县(市、区)交通局及建设单位开展桥隧工程隐患自查,并将排查情况及时报送我局,截止9月16日,共收到各单位排查的16个项目的25个隐患,其中12个已经当场整改完毕,剩余部分已按计划在整改中。同时组织质监站、总工办对辖区内的桥梁隧道隐患进行督查,根据督查的结果看个别项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如省道201线宁德礁头至象溪公路象溪大桥工程未取得检验合格证书就进行架梁作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我局责令立即暂停桥梁架设作业;国省干线(联七线)公路霞浦东冲至火车站段工程 A5标段南岐山隧道K50+920-K51+010段Ⅲ级围岩隧道8月18日开始开挖后至9月10日仍未按设计要求及时进行锚杆及挂网喷砼施工,且9月10日我局质监站现场责令其立即停止隧道开挖并及时进行锚杆及挂网喷砼施工,但在9月12日的检查中,该段锚杆大部分已施打,从现场抽拔的5根锚杆结果看,设计2. 5米锚杆,只施工了约50多厘米,存在严重偷工减料及较大安全隐患,该项目目前我局质监站已经做完现场笔录、物证等证据的调查收集,将对其进行立案处罚。

 (五)“ 平安工地” 考核评价工作情况。根据《宁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公路工程“ 平安工地” 考核评价工作的补充通知》(宁交总工办[2013]90号),对于大型桥梁、隧道、国省干线、镇镇有干线等项目均参照该文件精神开展“ 平安工地” 考核评价工作,其中平安工地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监站。我局结合日常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均对施工单位每月一次、监理单位每三个月一次,以及业主每半年一次开展“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同时我局质监站每周将各项目参建单位落实“ 平

  安工地” 考核评价的情况上报局运安办汇总。三季度以来共检查45项次监督项目的“ 平安工地” 考核评价的情况,从检查的结果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 平安工地” 考核评价资料不够齐全、部分对如何开展评价及评分不够清楚,未对考核评价的内容进行实质性检查,考核评价内容未实事求是落实到位。从今年度的“ 平安工地” 考核评价的情况看,共抽查了10个项目,其中个别业主对落实半年度“ 平安工地” 考核评价不及时,主要有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的省道201象溪大桥项目及九都至虎贝公路,福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霞浦县牙城镇(纵一线)至杨家溪(九鲤溪)公路福鼎段项目。

 (六)工程项目督查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 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并开展专项督查,实事求是做好信用考核评价工作,至今共下发一月一通报8份,专项督查通报3份。目前我局质监站滚动监督普通公路工程项目20个,渡改桥项目3个,危桥改造项目4个;滚动监督水运工程项目16个。截止9月15日,我局质监站共发出整改通知书(含通报)56份,其中通报14份。从监督管理上看,我局质监站的监督检查基本上做到覆盖率100%,严格落实一月督查,整改跟踪复查、挂牌督办、回访等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我市工程项目安全态势平稳。

 (七)对省级挂牌督办、重点督查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普通公路水运建设项目被省级挂牌督办、重点督查项目主要是在省公路局2014年上半年度的信用考核中检查中,福安市溪柄至楼下红色旅游公路工程 S1、S3标被列为重点督查对象,主要存在履约、管理混乱方面问题,业主为乡镇

  担任,管理力量严重不足,只有一个工程技术人员,除了业主管理人员问题外,其余质量安全等问题已按照省公路局的整改期限基本整改到位并反馈。

 (八)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安排 为保证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我局严格要求各有关单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加强对工程项目重点部位的巡查,加强消防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并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切实按照工程安全生产预案做好安全事故的处理及救援工作。节假日期间我局均安排有领导值班。

 二、主要存在问题 普通公路建设方面, 部分项目料场未分仓、场地未硬化、排水不畅、钢筋加工场未按要求设置;部分项目业主为乡镇或村委会,管理力量薄弱,质量安全管理严重缺位,有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驻地总监等关键人不在岗现象严重或变动频繁,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彻底,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监理单位履约情况差,监理工作不到位,关键工序未严格旁站、工序审批走过场等现象比较普遍, 安全监管存在漏洞。生产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难保障。标准化施工要求落实不到位,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部分项目“ 平安工地” 考核评价不及时,不深入,评价结果未实事求是,根据评价的结果采取的整改措施不力。

 三、下阶段安全工作部署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督促企业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完善管理相结合,在提高质量、对接国标、提升水平上下功夫,不断改进管理体系和制度规范,

  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 完善举措,推进标准化施工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交通建设工程标准化管理的通知》、《关于提升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及省公路局编写的《普通公路标准化管理指南》丛书,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在落实该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印发的指南丛书和图解技术要点,抓好工地建设标准化、施工工艺标准化、管理行为标准化、安全文明标准化,全面提高标准化施工管理水平。高速公路方面标准化建设落实比较到位,普通公路、水运工程方面需要不断加强,我局印发了进一步提升全市普通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从招投标上明确标准化建设 1%的经费保障,并强化标准化建设合同管理,并将各县(市、区)落实标准化建设情况与年度绩效考评挂钩,进行奖惩。

 2. 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要求各建设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同时应督促各参建单位切实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日常监督检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努力构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3. 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项目业主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监理单位要严格监理,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以下工作:一要加强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对一线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提高其安全意识;二要全面加强重点危险源的

  防控,做好安全风险评估,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项目危险源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危险源进行现场标识,并确定责任人,负责对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估;三要严格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方案审批制度,重要工序施工必须有安全员跟班作业;四要严格落实长隧道进洞人员定位系统,隧道作业施工时必须设置逃生管道等紧急避险措施;五要严格执行标准化场地建设的要求,明确预制场、施工便道、原材料堆放、人员驻地等建设规范和标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

 4. 加强“ 平安工地” 建设考核评价,建立建设市场安全诚信体系。按照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闽交建〔2013〕22号)的要求,施工单位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自查,并将评价结果报备建设、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每季度对所监理施工合同段组织一次考核评价,并对本监理合同段进行自查考核评价,评价结果报备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每半年对所有施工和监理合同段组织一次考核评价,评价结果报备设区市交通运输部门。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继续深入开展“ 平安工地” 建设活动,推动建设项目精细化管理,切实落实现场安全管理“ 八个百分百” 规定、危险作业领导带班制度、夜间施工管理工作。突出桥梁、隧道、高边坡等工程重点和施工起重机械、支架脚手架等薄弱环节,全面排查施工工地、营地安全隐患,着力整改省市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效治理各类“ 三违” 行为,防止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 继续做好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 专项整治。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交建〔2013〕71号)文件精神及宁德市交通运输局《宁德市交通建设工程“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积极督促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开展“ 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 回头看以及预防建筑施工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对自查自纠走过场、不深入的建设项目予以通报批评,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一律停工,责令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对项目参建各方进行严肃处理。

 按照“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的原则,以推进“ 平安交通”、“ 平安工地” 建设活动为总抓手,以超常规的措施和力度,扎实完成“ 大检查、大整改、大宣传、大提高”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 一岗双责”,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交通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6、加强行政执法。转变工作方式,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应从管理转变为监督。应在今后的监督检查工作中,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工程建设存在违法行为的坚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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