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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诫勉制度

时间:2022-08-02 19:1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谈话诫勉制度【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谈话诫勉制度【精选推荐】

 

 谈话诫勉制度 一、话诫勉的对象。

 各种渠道反映存在轻微违纪行为, 一般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 党员。

 二、话诫勉适用于以下几种事项。

 (一)举报反映的一般性问题, 经核查后结果需要与被举报 人见面的。

 (二)各种渠道反映意见相对集中的问题, 需要与当事人核 实并督促纠正的。

 (三)存在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 需要进行教育 帮助并引以为戒的。

 (四)其他需要实施谈话诫勉的事项。

 三、话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谈话人向被谈话人介绍反映的问题, 提出谈话的有关 要求。

 (二)被谈话人就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者检讨,并 提供有关材料。

 (三)谈话人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掌握的情况, 对被谈话 人提出要求。

 (四)被谈话人对接受谈话诫勉以及对谈话人所提要求表明 态度。

 四、话人应当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 对被谈话人提出的 正当要求和正确意见, 应当予以采纳; 处理谈话结果要坚持实事 求是、不徇私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得向被谈话人泄露 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及举报材料等有关情况。

 五、谈话人接到谈话诫免通知后应当自觉接受谈话, 不得借 故推诿、 拖延; 要实事求是地回答谈话人提出的问题并提供有关 材料, 不得造假或者隐瞒事实; 不得事后追查或者打击报复谈话 人、举报人等;否则要承担相应的纪律责任。

 六、话人应当书面记录谈话情况或者要求被谈话人上交书面 情况报告,谈话记录或者情况报告及相关材料要存入廉政档案。

 七、谈话后认定被谈话人确有轻微违纪行为的, 应当对被谈 话人进行批评教育、 要求限期纠正并书面报告纠错情况; 对思想、 工作等方面存在不正之风或者苗头性问题的, 应当进行告诫, 要 求被谈话人防微杜渐; 所反映的问题不实的, 应当给予解释和说

 明,如对被谈话人造成不良影响,应在适当场合予以澄清。

 八、话中发现被谈话人存在严重错误, 需要进一步查实并追 究纪律责任,或者被谈话人坚持错误,拒绝接受批评教育的,谈 话人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研究处理。

 九、话人认为确有必要, 可通知被谈话人在接受谈话后一定 时期内在所在单位的有关会议上将谈话情况予以通报, 对所涉及 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检讨或者澄清;如有必要,也可就被谈 话人的有关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解释、 说明、 澄清或者进行批 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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