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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培训班上讲话

时间:2022-08-05 19:3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执法培训班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执法培训班上讲话

 

 在执法培训班上的讲话

 法制科科长 周荣

 同志们:

  根据上级部门制订的关于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的新要求, 结合当前我局执法工作实际情况, 今天我想与大家共同探讨一个认识问题:

 即严格执法与执法责任心的问题。

 我自己认为, 所谓严格执法就是要有法必依, 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

 一是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 必须依法办理; 二是法律法规规定不太具体的, 应当探索办理。

 所谓执法责任心,就是要有一种严格认真的工作态度, 也包含两层意思:

 一是认真仔细,敢于负责; 二是善于学习, 不耻下问。

 我认为, 只有严格执法, 才能树立警威, 只有严格执法, 才能构建和谐; 只有认真负责, 努力学习,相互沟通, 大家才有共同进步。

  从我局 2007 年开年来的执法质量工作情况来看, 情况不容乐观, 形势依然很严峻。

 一是一些细节方面的问题, 在极少数民警的身上没有得到纠正; 二是一部分民警对新要求, 还没有完全适应。

 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

 一是思想重视不够, 二是执法责任心不强。

  众所周知:

 “公安机关的主要活动是执法活动, 公安民警的主要行为是执法行为”, “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

 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重, 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公安执法活动中的重要体现,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而当前基层公安机关不论什么部门, 都是“上边千根线, 下边一棵针”, 许多事都得由基层去落实,任务很重。

 相比之下, 派出所的任务更重。

 在这样的情况下, 使得我

 们一部份实战部门和办案民警, 在重荷下产生了一种消极的思想, 即程序方面大错不犯, 小错不断, 你看把我咋个样? 实体方面个别案件抓了芝麻, 放了西瓜, 或有了西瓜, 又何必要芝麻的思想观念偶有存在。

 严格执法的思想观念, 在我们个别执法部门和部分民警的思想中,还没有牢固树立, 法治意识淡化, 这是当前阻碍我们执法水平提高的一个主要原因。

 如为提高执法质量, 从公安部开始到省、 州、 县各级公安机关, 都相应制订出台了一些执法办案程序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及一些相应配套实施的考核评议办法, 来不断规范我们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确实, 程序很复杂, 规定很严, 文书很多, 操作很麻烦, 就因为“严、 多、 复杂、 麻烦”, 于是思想上便产生了畏难情绪, 报着过得去就行的想法, 从思想深处就放松了认识, 一些程序性和实体性执法要求, 自然在他们的身上没有得到严格认真的执行, 一经考核评议检验, 问题就露出了水面。

 如当前, 我们按照上边规范执法的新要求, 重新规范、 增加制发推行了一部分法律文书, 大家使用起来一时还感到有些不习惯, 发点怨言这很正常, 这也符合人们对新事物认识的规律。

 但我想, 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的总思想, 我们大家应该丝毫不能动摇。

  关于执法责任心, 我们多年来一直都在强调这个问题, 原因是:

 一是加强执法责任心, 这是自己对自己负责; 二是加强执法责任心, 这是对当事人、 对广大群众和社会负责; 三是加强执法责任心, 这是对公安机关、 对党对人民、 对法律负责。

 周部长曾说过:

 公安机关就象一把双刃剑, 其手中掌握着两大权利:

 一是刑事司法权, 关系着他人生

 杀的大权; 二是行政执法权, 与百姓的生产、 生活息息相关。

 这把剑用得好, 就会依法保护广大群众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反之则然。

 实践证明也如此, 如果, 因为责任心的问题把案子办砸了, 轻则举报,重则复议、 诉讼, 冤假错案。

 控告、 信访天天不断, 月月升级, 难道你说这是对法律、 对党、 对人民、 对公安机关负责吗? 这是对当事人负责吗? 这是对自己负责吗? 当然, 假如造成了这种影响和危害, 自己肯定是免不了要负直接责任的。

 另外, 在我看来, 一位真正有责任心的民警, 想必是一位好学上进、 不耻下问的人。

 在工作中, 他肯定善于钻研各种业务知识, 因为在他看来, 他觉得完全有责任把问题弄明白, 把正确、 准确的东西, 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因此, 在执法活动中, 不论做什么事, 他总是做得很出色。

 这样子的民警, 在我们局里是比较多的, 我亲自接触过的就有好几个, 他们有很多东西、 很多精神都值得我学习, 也值得在座的人学习。

  同志们, 现实社会对我们要求总是比较苛刻。

 假如我们办了 10 件案子, 9 件优秀, 1 件有一点瑕疵, 社会对我们都不会满意, 我们都有可能侵犯着社会上某些群体的利益。

 因此, 我们必须狠抓执法规范,努力提高执法质量, 尽量让社会对我们少一些不满意。

 为此, 今年年初, 我局制订了《执法质量考评细则》 和《日常执法监督考核办法》。并且将执法质量单列考核, 多年来尚属首次。

 这也体现了局党委对执法质量工作的重视。

 经过初步实践证明, 以上规定, 对规范我局各项执法行为, 特别是规范程序执法, 加强内部执法监督, 确实有很大好处。

 但也有部分民警认为:

 “日常执法监督行为, 是不是打击了办案

 民警的积极性? ”对于这个问题, 我可以明确的答复:

 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内部执法监督, 目的是为了达到严格、 公正执法, 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 维护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 维护法律的尊严, 同时也保护我们自己, 杜绝民警执法违法的情况发生。

 因为, 它与公安工作的总目标是一致的, 所以, 二者是相互统一的, 没有什么矛盾可言。还有民警提出:

 “日常监督考评能否以监督整改为主, 以扣分警示为辅, 多给办案民警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我看这条建议提得很好,可以采纳。

 但是大家必须清楚一个道理, 扣分不是目的, 而仅仅是手段。

 在下步的工作中, 在现有的条件下, 我们法制部门也要不断探索监督新机制, 不断加大监督指导力度, 在指出问题的基础上, 坚持以指导整改为主, 纠正扣分为辅的方式方法进行, 不断加大执法监督服务的力度。

 在大家全力支持配合下, 努力把我局的执法质量工作再往前推进。

  如果说, 我局的执法质量工作能有一点进步的话, 我必须说, 它与在座的各位领导和全体民警的支持配合是分不开的, 与各级监督审核部门的严格把关和正确指导是分不开的。

 在下步工作中, 我想我们大家应该在今天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的基础上, 要不断加强学习, 增强责任感, 相互沟通了解。

 法制部门要不断提升自己审核、 监督、 指导服务的能力。

 各办案部门的民警, 要不断提高自身办案能力, 牢固树立程序与实体并重的理念; 相互间还应该不断加强沟通, 法制部门应多听听执法部门对执法规范的意见, 合理的应当采纳, 不合理的要做好情况说明。

 反之, 办案部门也请多理解和支持法制部门的工作, 如果,

 自身不抓好监督, 案件到了法制部门问题自然很多。

 我想还是请大家都负起责任来, 尽量使问题解决在事中, 我相信通过我们大家共同协作努力, 我局的执法质量和其他各项业务工作, 会在原来的基础上,有更大的提高。

  我的讲话完了, 谢谢大家!

 讲得不对的地方, 请大家给予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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