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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通知

时间:2023-04-15 15:2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关于进一步做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通知【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2022年度关于进一步做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通知【完整版】

关于进一步做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和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及中组部和全省、全市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精神,为做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常态化整顿提升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现就做好整顿提升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足巩固提升,扎实开展2021年整顿工作“回头看”

按照省委、市委组织部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着眼巩固提升整顿工作成效,对2021年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开展一次“回头看”。区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农村由县级包抓领导带队,其他领域由整顿对象上级单位和联系指导单位负责,采取实地查看、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回头看”,重点看整顿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突出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整顿效果党员群众是否满意,坚决防止表面整改、数字整改。要坚持分类整顿提升,对已完成整顿成效较好的,持续深化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党建工作信息化和“四抓两整治”,不断巩固扩大整顿成果;
对整顿不彻底、不到位,党员群众不满意、需要持续深入解决问题的,作为2022年整顿对象继续整顿,对连续两年被列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各党(工)委书记要直接抓,做到不转化不脱钩。

二、突出问题导向,持续做好2022年排查整顿提升工作

区委各直属党(工)委要结合年度考核、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日常调研督查及疫情防控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照各领域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表现形式,有针对性深入摸底排查,按照应纳尽纳、应整尽整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整顿提升。

深入排查确定整顿对象(5月15日前)。

农村要坚持县级领导干部带队“村村到”,特别是对乡村振兴重点村,集体经济薄弱村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外来人口多、矛盾积压深、环境脏乱差的村改社区开展专项整治,对班子不团结、村干部违法乱纪、村级管理混乱、信访矛盾突出等问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经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整顿对象,对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全部纳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领;
城市社区要围绕落实《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由街道党工委负责,对所辖社区逐个排摸确定整顿对象;
其他领域按照党组织关系隶属,紧盯本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由党(工)委书记带头,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级做好所属基层党组织逐个调研摸排,由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整顿对象。

精准科学制定整顿方案(5月底前)。

着眼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凝聚力,指导整顿对象从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班子配备、民主集中制执行、党员队伍管理、引领发展和服务群众能力等方面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症结原因,按照“一支部一方案”“一问题一措施”的要求,聚焦解决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整顿措施,“量身”制定整顿方案。每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方案由支委会、党(工)委会讨论研究,党(工)委书记、县级包抓领导审核签字,确保方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扎实开展整顿提升(6月上旬至9月底前)。

紧盯影响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问题,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农村继续落实“四个一”整顿措施,即:每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分别由1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村,1名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村,1名第一书记驻村,1个机关单位结对,对矛盾问题突出的重点村难点村,镇党委书记要直接包抓,推动问题解决;
其他领域要采取上级党组织领导联系包抓、调整党组织书记和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定期调研分析,加强跟踪指导,形成合力、精准施策,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从严验收提升整顿实效(9月下旬至10月下旬)。

自查自验。9月下旬前,对年内确定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开展整顿提升工作自查,完成整顿任务的,申请上级党(工)委进行核实;
未能完成整顿任务的,针对缺项及时“补课”,完成后申请上级党(工)委进行查验核实。初查核实。10月上旬前,镇(街道)、部门单位党(工)委(党组)牵头成立工作组,对完成整顿提升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逐一进行初查核实。综合评估。10月中旬前,区委组织部牵头成立评估小组,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群众、知情度和满意度测评等形式,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逐个进行综合评估。市级抽测。10月底前,市委组织部对完成整顿提升任务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采取随机抽查、暗访调研、群众知情度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抽测,对发现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

三、强化压力传导,推动整顿提升工作落实落细

(一)靠实工作责任。严格靠实党(工)委主体责任以及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党(工)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支部建设工作制度,建立由区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各直属党(工)委具体负责的整顿提升责任体系,把整顿工作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整顿责任和整顿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加强工作指导。整顿提升对象上级党(工)委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指导,每季度召开调度会,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盯住整改、一项措施一项措施抓好落实,做到不达效果绝不放手、不转化绝不脱钩。整顿提升工作要坚持全程公开,整顿方案、整顿进展和整顿成效等要通过党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载体及时进行公示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党(工)委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掌握工作情况,发现解决问题,全力推动整顿提升。对于整顿难度大的基层党组织,采取挂牌督战的方式,推动整顿提升工作。区委组织部将适时对“回头看”和整顿提升工作开展暗访督查,对整顿成效不明显的,及时进行通报;
对工作滞后、解决问题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
对主体责任缺失、整顿提升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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