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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对于建立乡村振兴激励约束机制实施意见》起草说明

时间:2022-06-10 10:0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对于建立乡村振兴激励约束机制实施意见》起草说明,供大家参考。

对于《对于建立乡村振兴激励约束机制实施意见》起草说明

 

 关于《关于建立乡村振兴激励约束机制的 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

  依据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的安排,组织建设部牵头起草了《关于建立乡村振兴激励约束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有关起草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乡村振兴、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贫困县约束机制的实施意见》(办发〔X〕34 号)和《关于建立乡村振兴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办发〔X〕39 号)两个文件,明确了乡村振兴的奖励政策和贫困县的约束事项。按照我县乡村振兴的总体部署,到 X 年底,全县 5 万户、14.45 万贫困人口乡村振兴,84 个贫困村分批次出列,贫困县按时“摘帽”,乡村振兴时间紧、任务重。制定实施该《实施意见》,可更好的承接和落实省市乡村振兴的激励政策,制度化规范乡村振兴责任单位投入到乡村振兴帮扶之中,全面压紧压实乡村振兴工作的主体责任,确保我县的乡村振兴总体目标按期实现。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主要明确了制定本《实施意见》的战略思想及达到的目的要求。第二部分为乡村振兴目标管理。阐明了全县乡村振兴的

 总体目标以及实现该目标的管理方式。第三部分为乡村振兴对象乡村振兴标准与程序,明确了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的乡村振兴标准和乡村振兴程序。第四部分为乡村振兴激励政策,激励政策共有 8 条,其中前 5 条为正向激励政策,主要明确了经费保障、扶持政策、乡镇(场、区)、县直单位、指挥部抽调人员等五个方面的激励政策;后 3 条为负向激励政策,主要是对不能按期完成乡村振兴任务的村(社区)、乡镇(场、区)和县直单位的惩处措施。第五部分为乡村振兴约束机制,从严格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监管、严禁实施各类形象工程、严格控制办公用房建设、严禁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个方面进行了约束。第六部分为组织领导

 三、起草过程 X 年 12 月 15 日,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各工作部近期重点工作清单》,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组织建设部、综合动员部依据责任分工,即着手开展该《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一是认真研学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建立贫困县约束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乡村振兴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深化理解了省市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和相关的文件精神,为我县各项激励政策和约束事项的出台提供依据。二是组织建设部依据省乡村振兴的激励政策和约束机制,结合乾元实际,在与县乡村振兴办交流沟通的基础上,起草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三是 X 年 2 月 1 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X 同志在组织部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实

 施意见》征求意见座谈会,就该《实施意见》征求了组织建设部成员单位、部分县直单位和乡镇党委负责同志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建设部依据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报综合动员部修改完善后形成此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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