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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儿童工作总结)

时间:2022-08-08 09:0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妇女儿童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妇女儿童工作总结)

 

 2010 年妇女儿童工作目 标责任管理 工作总结

 我局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 全力支持妇联工作, 认真履行妇女儿童工作成员 单位职责, 主动将妇女儿童工作融入民政工作, 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维护妇女儿童生存发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 , 为贫困女童和儿童排忧解难。

 通过不懈努力, 贫困妇女儿童家庭实现了 贫有所助、 病有所医、 学有所医, 居者有其屋。

 为有效解决贫困妇女家庭的困难, 推进社会公平进步, 做出了 积极贡献。

 一、 重视妇女工作, 支持妇联事业 非常重视妇女工作, 关心妇女干部的成长, 全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领导班子分工, 一把手亲自 抓妇女工作。

 建立工作机构, 安排专门工作人员 负 责妇女工作, 将妇女儿童工作经费列入办公经费, 使我局妇女工作做到了 “四有”, 即有领导, 有机构, 有人员 , 有经费, 保证了 工作的顺利开展。注重充分发挥妇女特别 是妇女干部在各项工作中 的积极作用, 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以“知识竞赛”、“巾帼争先奉献” 等为主要形式的妇女活动, 以此来激发系 统女职工学习 政治理论、 业务知识的积极性, 增强她们争先创优的竞争意识, 为民政工作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三八”、 “七一” 等重要节日 , 安排工会为妇女同 志开

 展各种娱乐活动, 班子成员 集体参加, 不仅维护了 妇女同志的合法权益, 也增强了 班子的凝聚力。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我局 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和工作实际, 不拘一格使用 妇女干部。

 在实际工作中, 注重发挥妇女干部的能动性和积极性,鼓励他们巾 帼创业, 创新有为。

 目 前, 我局 15 个股级单位中, 有 2 位女股级干部。

 二、 关注困难妇女, 维护妇女生存权 “为民解困、 为 民服务” 是民政部门的崇高职责。

 切实解决好特困妇女家庭和随军家属、 军烈属的生活困难, 维护好这些特殊女性的生存权是全体民政干部的不懈追求。

 民政部门负 责的救灾救济、 最低生活保障、 社会救助等工作是维护民生、 促进社会公平进步的重要工作。

 从事具体工作的同志坚持把关注特困单亲母亲家庭作为救灾救济、 低保工作和救助的重点。

 让所有贫困母亲不再因吃饭、 就医、住房发愁犯难, 为她们撑起生活的希望是全体民政干部的不倦追求。

 通过民政干部的不懈努力, 全市单亲贫困母亲家庭已全部享受低保, 共计 160 户 , 月 发放保障金 22500 元, 有效解决了 他们的生活困难。

 在救助工作中, 坚持把对特困妇女家庭救助放在突出位置, 本着特事特办、 急事急办的原则 ,优先为特困母亲家庭实施住房、 医疗等综合救助。

 2010 年,对 6 户 特困家庭实施大病医疗救助, 发放救助金 3. 2 万元,在临时救济中, 坚持政策, 资金倾斜的指导思想, 遇有单亲

 母亲家庭发生重大疾病和灾害, 都能倾力帮助, 及时送去温暖, 2010 年对 15 户 贫困单亲家庭实施临时救助, 发放临时救助金 1. 5 万元。

 领导班子把妇女工作和双拥工作紧密结合, 把解决随军家属困难、 解决困难烈军属的“三难” 问题摆上重要重要位置, 先后帮助 2 名 随军家属解决工作问题, 为 4 名 军属解决住房、 医疗、 生活难。

 春节、 “八一” 慰问, 班子成员 都亲自 到重点优抚对象和烈军属家中走访, 了 解问题, 解决困难。

 三、 关爱女童, 维护儿童发展权 积极参与“心系贫困儿童, 情暖贫困母亲” 活动, 采取助学与 解决生活困难相结合的方法, 帮助部分经济困难的单亲贫困母亲家庭女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在全面做好义务教育救助的同时, 在全市开展了 面向贫困家庭的“寒门学子” 长效教育机制, 对市内低保家庭的大学生进行救助, 受到救助的大学生中女性占 75%, 单亲母亲贫困家庭占 56%。

 在今后的工作中, 我们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 加强目 标管理, 认真贯彻十七大提出 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的要求,把妇女儿童发展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努力推进两个规划的实施, 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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