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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工作制度

时间:2022-08-01 08:4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工作制度,供大家参考。

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工作制度

 

 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工作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及时向宁波市疾病预防根据控制中心报告来院就诊病人传染病疫情,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报告责任人 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各级医务人员必须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严格掌握法定三十九种传染病及其他传染病的诊断标准。

 二、报告病种

 1.法定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2 钟):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26 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 H7N9 禽流感。

 3)丙类传染病(11 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4)其他法定管理及重点监测传染病指:水痘、生殖道衣原体感染、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人感染猪链球菌、冠状病毒、发热伴血小板减少、西尼罗热、埃博拉出血热、基孔肯雅热、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AFP、寨卡病毒病。

 5)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它传染病。

 2.其它传染病: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它地方性传染病和其它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4.卫生部规定报告病种:急性迟缓期性麻痹(15 岁以下儿童)。

 三、报告时限 1.责任疫情报告人在首次接诊疑似或确诊的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脊髓灰质炎的病人和疑似病人,或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要及时报告防保科,节假日、夜间报告总值班,并及时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时限 2 小时内。

 2.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 于 24 小时内报卡。

 3.防保科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四、报告、登记要求 1.临床医生对门诊就诊病人、住院病人必须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和出入院登记的每一项登记内容,对法定传染病患者(1.疑似病例 2.临床诊断病例 3.实验确诊病例 4、病原携带者)必须认真仔细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详细登记报告卡的各项内容。

 2.传染病报告卡要求符合“三率”(完整率、及时率、正确率)。现住地址要详细填写:市区详细至**街道**社区**楼***室,农村详细至**乡**村**号(外地来甬病人也要写明现在居住详细地址);身份证号码必须准确填写,电话号码、工作单位应尽量填写;对不满 14 周岁的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对于职业是学生或幼托儿童的病人,应将学校或幼托机构的名称填入工作单位栏中。职业选择为“其他”的,需具体明确职业类型,并填报于“备注”栏内。(例如:个体)。本院初诊已报卡的,复诊时不必再报;外院明确诊断并治疗而我院是初诊的,也要报;治愈后复发的按初诊报告

 3.为明确诊断而送到市 CDC 进行传染病相关检测的,诊治医生在开检验单的同时须按“疑似病例”报卡。

 4.责任医生对已报告的病例有诊断变化的或死亡的要及时进行订正报告。

 5.对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需做分型报告。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丁型和其它未分型六类,乙型肝炎患者肝功能正常者不予报告;梅毒分一

 期、二期、三期、胎传和隐性五类;疟疾分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肺结核分为涂片(+)、菌培(+)、痰检菌(-)和未痰检四类;乙型肝炎、丙肝、血吸虫病分为急性、慢性和未分型三类。

 6.要求项目完整,登记清楚,做到登记、处方及化验的一致性。

 五、检验科对法定传染病病人做检验时必须详细登记送检科室和医生、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检查结果及检验日期等。影像科检查登记应包括开单科室和医生、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检查结果、详细地址、电话号码、检查日期等内容。

 六、防疫医生必须每天将传染病报告卡及时准确录入国家、市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及时核对门诊日志,每月抽查全院各科传染病报告率、完整率、及时率等制度落实情况,做到传染病报告率、及时率、完整率均达 100%。

 七、新上岗医务人员必须参加上岗前《传染病防治法》培训,未参加者不得上岗,进修或实习医生不得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八、做好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我院为肺结核非定点医院,如发现肺结核及疑似肺结核患者,一律转至市结核病定点医院治疗,因患有其他严重疾病而住院的肺结核病人,先抢救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尽快转结核病定点医院。所有确诊或疑似肺结核病人均需填报电子传染病报告卡和肺结核转诊单。转诊单一式三联,并做好病人的健康宣教和及时转往定点医院的工作。

 九、严格执行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制度。发热门诊医生对发热病人应详细询问流行病史,并将相关内容登记于发热门诊登记本。

 十、严格肠道门诊管理制度。腹泻病人必须正常工作时间到肠道门诊,节假日和晚上到急诊科就诊,14 岁以下儿童到小儿科进行就诊。对腹泻病人须做到有泻必采、有样必检,肠道科登记本应逐项填写完整。

 十一、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同科室医疗质量指标挂钩。根据医生报告首诊制的原则,对上报及时、完整、规范的卡片,奖励每人每例 10 元;漏报者扣罚当事人每例 50 元。查漏报通知补报仍不上报者,加倍扣罚。凡漏报造成严重后果者,性质严重的有关医务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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